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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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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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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n论坛用户公约 做为QZZN论坛的注册用户,请仔细阅读以下论坛用户公约。 所有注册为QZZN论坛用户的网友即代表已经阅读并且同意了本公约的内容。 -------------------------------------------------------------------------------- 一,QZZN论坛用户的权利: 复制代码 1. 可以在权限范围内自由查看和下载任何网友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 2. 可以自由提供给任何网友不违背论坛原则的信息; 3. 可以自由在任何开放的论坛中发送内容相关的主题; 4. 可以自由在任何开放的主题中提交内容相关的回复; 5. 拥有一定程度的言论 自由(该程度界限参照<三,QZZN论坛用户的禁忌>); 6. 可以自由支配所属帐户合理所得的才智币、诚信度、宣传单和交易币的权利; 7. 可以对管理者提出意见或不满的权利(辱骂和人身攻击不在权利范围内); 8. 拥有向管理员进行举报或者投诉的权利; 9. 拥有保持潜水状态的权利; 10. 拥有自由加入或离开QZZN论坛的权利。 -------------------------------------------------------------------------------- 二,QZZN论坛用户的义务和责任: 复制代码 1. 本着客观和公正的态度来参与本论坛中的讨论; 2. 对危害本坛、危害其他会员的信息,应给予否定并举报给管理员; 3. 对于提供给大众的信息,请保持信息的健康和可看性; 4. 对自己的个人观点、以及自己的发布资料持认真和负责态度; 5. 对于转载的信息,请写明转载和出处,尊重原作者的版权。转载原创于本站的问题,也请同样对待。 -------------------------------------------------------------------------------- 三,QZZN论坛用户注册要求 复制代码 1. 网友在本站注册,可以并只能使用汉字、数字、拼音或英文做用户名; 2. 不得以国家领导人和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或相关图片作为头像; 3. 不得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4. 请勿注册与名人或其他网友用户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 5.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用户名; 6.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用户名; 7. 请勿使用特殊符号作为用户名; -------------------------------------------------------------------------------- 四,QZZN论坛发帖禁忌 复制代码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以及有可能降低国家机关信誉的(包括涉及考试公正性的相关内容);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煽动非法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6.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 侮辱、诽谤、谩骂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 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 12.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 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新闻、事件、言论、活动等消息。 14. 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版权保护的资料文件、病毒、木马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15. 抄袭或剽窃他人的作品; 16. 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相同主题或者高度相似主题、一文多发(一篇文章分多帖发表)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 17. 标题和内文不符,或者能表述清楚内文内容而没有明确表意的。 18. 非中文发布的(必要的引用除外); 19. 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等影响用户浏览的内容或格式; 20. 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站管理人员发布的; 21. 破坏论坛讨论秩序、侵害本站利益的; 22. 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 23. 未经本站管理部门许可张贴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24. 在帖子中(含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 25. 在帖子中留私人联系方式提供服务或要求他人服务的; 26. 短时间内连续“提升”多篇帖子到主版面等“刷屏”行为的; 27. 其它被上级网管部门临时通知暂不宜发布的。 凡涉及以上内容的,论坛有权予以删除,或附加扣分和禁言处理。 -------------------------------------------------------------------------------- 五,QZZN论坛相关版权说明 复制代码 1. 会员在本站发表的信息仅代表用户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2. 会员原创并发表于本论坛的帖子,版权归论坛和作者共同所有。 3. 会员原创并发表于本论坛的帖子,一经回帖讨论均视为论坛成员共有资源,论坛有权予以永久保留并提供给其他会员阅读或下载。由本人申请删除的需向总版以上管理团队成员申请并说明充分理由。 4. 转载到本站的非原创文章请尽量于主题或内文中标明原始出处及原作者,请尊重原作者的劳动。转载原创于本站的文章到它处也请同样对待 -------------------------------------------------------------------------------- 六,其他说明。 复制代码 1. 论坛限制会员发布QQ群号,QQ号,没有被版主团认可的QQ群号一律不允许在论坛上发布。 2. 为保持论坛中立性,论坛不欢迎任何公务员考试相关商业机构人员在论坛活动,一经发现禁言处理。 3. 出于规避法律风险的理由,论坛内不得发表针对任一商业机构的相关评价。 -------------------------------------------------------------------------------- 七、本论坛所有内容均代表个人观点,与QZZN论坛无关,管理员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QZZN有权于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访问QZZN论坛的权利(该权利只会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使用)。 -------------------------------------------------------------------------------- 其他补充说明 | |
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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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精华:论坛中公考前辈们的心血和智慧。此分类为“精华”、“优”文章标识的汇总。(个人不能 添加) 1、资料共享:主要包括公考笔试、面试的真题、模拟题、教材等辅导资料。(以后用深绿色) 2、招考公告:主要包含国考、北京市考、北京市内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公告、简章等信息、全国大型企业单位招聘信息。 (黑色) 3、咨询求助:包含对公考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疑问,需要进行咨询,寻求帮助的帖子。 4、原创经验:主要包含公考、事业考试等考试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公考流程的讨论与交流。参加公考的心得体会、公考经验总结、备考日志。(浅绿色为主,淡红为辅) 5、其他杂类:主要包含不能归于上述8项中的其他帖子,但帖子内容需与公考相关,发表个人看法、观点的篇幅较短的帖子归此类,纯粹的灌水将予以删除。 6、真题搜集:各类事业及公务员考试笔、面试真题目。 7、版务答疑:版主专用及其他管理认为应纳入此类的会员发帖,一切自行选择此分类发布的主题不保留。还有答疑帖也归为此类。 (红或黄) 8、情感诉说:生活里一些事情以及人生体会等。 9、 备考征文:专门为国市考版友准备的备考栏目,鼓励版友积极备考。 (紫和蓝,考虑征文和备考同时进行,以紫为主) 10、京版活动:主要集合除备考和征文以外的其他北京版活动,例如公考冲刺、党史竞赛、征集版头、五一游等等的活动,答疑也归并到此; (蓝和紫,考虑两种活动一起进行,以蓝为主) 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严重违反主题分类的,将予以2到5个才智币的处理!犯有其他错误的,合并1到2个诚信度的处罚!! | |
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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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贴发布相关规定》 论坛是以分享公考经验和互助为核心理念,并不禁止大家讨论一些与公考无关的话题,但要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内。扣分及禁言处理不是目的,引导大家合理利用论坛资源,维护广大版友利益才是目的。 禁止发布的帖子: 分类:时政贴、低俗贴、广告贴、谣言贴及其他不宜发表的贴子。 时政贴:包括转载一切与公考信息无关的新闻和相关讨论。 低俗贴:含有色情、性暗示、谩骂、暴力等。 广告贴:q q 群、广告链接、软文、培训机构等。 歧视贴:特指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等。 谣言贴:虚假、谣言或可能造成泄密的贴子。 其他不宜发表的贴子:包括可能降低党政机关信誉与公信力的、其他敏感而不宜发表的信息、其他违法、不良信息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不得发表的。 处理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行为特别恶劣者,例如恶意散布谣言、破坏祖国统一、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恶意谩骂伤害诋毁侮辱他人并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者、人肉他人信息者、发布广告等行为,无须警告直接永禁。 1、对初次违规者扣诚信度5-10; 2、违规次数超过3次根据情节程度禁言3-360天; 3、刷帖回帖站内短信者造成版块秩序混乱永久禁言; 4、凡经警告不听者一律永久禁言+封IP。 与公考无关的主题贴分为禁止发布的和限制发布的。 处理规定:与公考无关的主题贴不得连续发布五篇以上,五贴以上的,每超过一贴扣5诚信,十贴以上禁言3-10天。 禁止发布的与公考无关的主题贴:点名贴、征婚征友贴、拜神帖、学历帖、追求贴、纯水帖。 点名贴:标题含有他人id名称,可能对他人造成影响,有事情可以站短联系。 案例:《**何在?》《**进来跟哥聊两句》 征婚贴:论坛是学习的地方,征婚的你可以去交友网。 案例:《哈尔滨警察找个女朋友》 《求一女友,本人公务员》 拜神帖:无意义与价值。论坛不是拜神的地方,想拜神可以去寺庙。 案例:《考前拜一拜,信春哥永生》 追求贴:想追求谁请站短联系,论坛不负责提供场所。 案例:《**,我爱你,答应我吧》 纯水帖:无意义或无内容或无价值。 案例:《进来灌水吧》《睡觉》 处理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对初次违规者进行警告; 2、违规次数超过3次却不足5次者,根据情节程度扣诚信度5-10; 3、违规次数超过5次者视情节程度禁言3-360天; 4、初次禁言时间为3-10天,第二次禁言11-30天,第三次禁言31-360天。 限制发布的与公考无关的主题贴:纪念帖、祝福帖、祈福贴及其他与公考无关的贴子。主要指与公考无关却有一定的内容贴子,对此类贴进行一定的限制。 对此类贴,自发布24小时候,管理员可视情况给予是否锁定及压贴处理。 | |
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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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回复管理规定》 一,禁止无意义回复:纯表情回复(如。。。。 )、字母无意义回复(如DDDDD,,ahsfua 等) 、汉字无意义回复(如(如顶顶顶,沙发,帮顶,看看,安防萨芬会阿虎等形式))。 二,禁止连贴:指的是一个人单独连续回帖3帖及以上,且不和他人交流,此类行为与刷回复者类似: 三,禁止复读:指的是,不断重复复制某个内容回帖,或专门复制其他版友的发帖内容参与回帖。 管理原则:对于违规者,违规贴数每帖扣3才智币,情节严重者,由版主视情况给予禁言。 | |
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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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定》 (1)论坛里严禁使用不雅文字、恶意方言、谩骂、恶意中伤、诅咒、侮辱贬低他人人格、隐含侮辱的歧义、做人身攻击等字眼。 站短内如出现这类攻击行为作类似处理,可以截图取证。对于违规者,根据具体情况做不同程度的处理,以警告、扣分和禁言为主,对性质恶劣的行为给予永久禁言。 (2)严禁任何刷屏及各种形式的变相刷屏行为,严禁大量顶起三个月之前无意义的老贴(精华、资料、经验等贴除外),五帖以上,每贴扣2诚信,严重者禁言。 (3)严禁发布讨论政治敏感话题以及可能损害党政机关信誉和公信力的主题帖和单个回帖,违者严肃处理。 (4)严禁发布含有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的主题帖以及单个回帖,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及禁言处理。 (5)严禁发布他人个人信息与人肉信息。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他人利益,将严肃处理。 (6)故意制造假消息或恶意混淆误导版友试听的,经查明确认后,予以不同程度禁言处理。 (7)影响板块和谐的,影响版友团结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或禁言处理。 影响版块团结:分为影响版块内部团结和版块与版块之间的团结。 影响版友团结:鄙视、辱骂、贬低、讽刺、用隐晦词语打击他人等行为。 (8)关于各类求同住、同租、同行、一起面试模拟等类似帖 论坛是以公务员考试备考学习为主,兼顾求职和职场交流的非经营性论坛。论坛不会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为由为版友提供任何盈利服务。 任何提供服务的主题帖、回复均为版友个人行为,请各位版友如需选择必多加谨慎。(女生请特别注意……)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版友依照《论坛公约》和《浙版版规》进行处罚 ;(尤其是发个人联系方式的,依照版规处理) 对于发现任何个人利用论坛为媒介进行商业行为予以永禁处理; 如有发现利用论坛做商业行为的请及时举报,以保障各位版友的最大权益。 特别注明:因个人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本版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9)严禁标题党, 标题党:以版友所关心的话题做为标题,且实际内容却不符合标题的。 例如:标题 我知道那天出公告! 内容 你们猜哪天能出啊? (10)禁止以任何形式做广告,禁止一切形式的广告帖。商业广告,介绍其他网站、论坛的帖,都视作广告帖。 1.在帖子里发放广告,一经发现,永久禁言处理。 特别说明:在q友回帖中,如果是带的个人空间或者博客,而非商业外链的,可以先站短联系,3次(含3此)以上发帖或者不听劝阻者,禁言3天;禁言3天恢复后仍然不听劝阻者,永禁处理。 2.在帖子签名、头像或个人资料(含ID)中等出现任何形式广告的,提醒其3天内清除,沟通无效者予以永久禁言。 (11)严禁发布Q Q群号帖、Q Q号帖及其他联系方式 由于论坛无法对Q Q群全面管理,为避免不良Q Q群对大家的误导甚至欺骗,论坛一律禁止涉及Q Q群号的帖(包括个人资料里)。同样,会员可以把Q Q号留在论坛个人资料(会员个人信息—q q)中,但原则上不允许把Q Q号信息发布在论坛帖子上。对于违规者给予删帖扣分处理。 操作标准: 1.第一次发布的Q Q群号,一律作删除处理并短信告知,多次(大于等于3次)发布者予以不同程度的禁言。 2.单帖发布的Q Q号,第一次删除,告知可以在个人资料里的qq资料里(其他地方不行,比如个人签名、头像等)填写,多次(小于等于3次)发布者做禁言3天处理并警告,再犯者永久禁言处理 。 3.在帖子签名、头像或个人资料(含ID)等中出现Q Q群及Q Q号的,提醒其3天内清除,沟通无效者予以永久禁言。 4.不得在帖子中发布任何联系方式(Q Q、MSN、UC、Email、YY、电话号码、地址等),版主可酌情对其进行提醒、编辑、删除或禁言等操作。 (12)每个ID每天至多发两个与公考无相关的主题帖,每超过一贴扣5诚信。 (13)地方版活动 地方版各版块举办抢楼、版聚等活动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备案,非经版主批准备案擅自开展者视为违规。 抢楼贴备案说明: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1710182.html 未经备案的抢楼帖一律删帖扣分。 (14)禁止有关于辅导班、 辅导书、模拟卷等讨论 出于规避法律风险以及防止广告推手互相推荐、攻击占据版面的考虑,论坛内不得发表针对任一商业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相关评价。 第一次发现删帖或者直接锁帖处理并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不同程度的禁言。 (15)严禁使用有伤风化的图片或简短视频做头像,竟发现给予警告并限时更改头像,对于警告置之不理及再次违规者,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禁言处理、 (16)关于大考期间的管理 大考期间指各大型考试,自出公告之日起至考试结束这段时间,对于各类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17)关于对管理员投诉 根据论坛公约,版友享有对管理员投诉的权利,但是必须在和管理人员沟通过以后不满意、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发到投诉举报区:https://bbs.qzzn.com/thread-htm-fid-84.html,违反者一律删帖,并对其警告与扣分处理,性质恶劣者永久禁言。 | |
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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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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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版奖励细则 为鼓励热心Q友,调动Q友积极性,北京版正式实行奖励制度。 1.鼓励原创。欢迎Q友发表个人经验帖等原创作品。酌情根据内容实行不封顶加分策略。一般标准为1~3诚信,个人经验对考生帮助很大的,将追加诚信,符合精华标准的帖子请版友发站短:ID:半山丘 由版主提请版主团加为精华。 精华申请标准: 统一申请格式: 1 帖子标题: 2 帖子链接: 3 申请原因: 符合精华的条件如下: (但符合以下条件不一定为精华,反之,不符合条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视为精华) 1、篇幅中长的原创文章,人经验对考生帮助很大,引起有意义跟帖100楼 2、资料相当难得,属珍惜版本,引起有意义跟帖80楼后可加精 3、收集资料用心度很高,发帖非哗众取宠,收集的比较全面,逻辑清晰,引起有意义跟帖80楼 4、内容形式新颖,有创新的成分,精华帖不应该有固定的格式和固定的思维,引起有意义跟帖80楼 2.奖励发布优秀资料的帖子。尤其鼓励发表较有价值的原创资料。 3.奖励参与热心版面信息征集,及时发布有用信息的Q友。 4.奖励积极助人,长期坚持在版内答疑解惑的热心Q友。 5.北京版欢迎广大Q友提出有意义的建议。对于被采纳的建议实行加分。 6.对于积极帮助版友,为北京版做出突出贡献的版友,将提请版主团授予“最佳Q友”的最高荣誉。 | |
发表于 12-6-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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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QZZN禁言规则和浙江版主题回复帖发布规定 1、普通禁言量化标准
(1)普通禁言:1—3天; (2)中级禁言:5—8天; (3)高级禁言:10—15天 (4)特殊禁言:30—100天; (5)永久禁言:无限期。 ps:部分违规情况的说明 1)什么是刷屏? 短时间内在同一版面,造成版面大面积被同一ID发表或者回复的帖子所占据的行为。(版主管理帖例外) 这里有一些我自己总结的关于刷屏变形的定义,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并且欢迎大家提出修改意见。 A、在固定版块,短时间内连续发表同一或者类似内容的主帖5帖以上(含5帖),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大于等于3次,隔日写的连载帖例外)发表,造成版面大面积被同一ID的帖子所占据的行为。 B、在固定版块,短时间内在同一版面连续回复多个不同主帖5帖以上(含5帖),造成版面大面积被同一ID的帖子所占据的行为。亦可视为刷屏。 C、在固定版块,短时间内将5帖(含5帖)以上陈年老帖(6个月之前的老贴,不包括精华、资料、经验等贴;偶尔一两帖的,会锁老帖。),连续“提升”至主版面第一页,造成版面大面积被同一ID的帖子所占据的行为。亦可视为刷屏。——个人认为这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放宽标准。 D、在不同的版块,短时间内,针对不同的主帖,超过10次(含10帖)连续发表无意义的回复(例如“万金油”式回复),也应该视为刷屏的变形。 补充说明: 1、此处的短时间是指1小时内。 2、其他请参照主题和回复帖发布相关规定。 | ||||||||||||||||||||||||||||||||||||||||||||||||||||||||||||||||||||||||||||||||||||||||||||||||||||||||||||||||||||||||||||||
发表于 12-6-16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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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1、本版所有会员所发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纯属交流,本版只提供交流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版下载区的所有下载内容所产生的版权纠纷由发帖者承担,与本版无关; 3、如果本版的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 4、本版内一切Q友原创的帖子都享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请大家引用时注意注明。如果涉及经济利益问题,请直接站短该Q友或者论坛; 5、本版规的最终解释权归QZZN版主团所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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