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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单位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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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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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啊,能参公的都是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的事业编,公益类事业编根本就参不了公,前提都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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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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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7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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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天之大 的帖子我就是参公单位的,我们这种的叫委托执法,并不是自己有执法的主权,你可以先看看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规定和细则,里面规定必须是自己有相应的执法主权才可以变成行政单位,像城管和卫生监督所,都是行政执法类单位,但都不属于自有权的执法,都是委托,所以要么执法权收回,要么像卫生监督一样变成公益一类,现在试点分类已经出来了,你可以百度下,很多咱们内蒙原本的参公单位都变成公益一类了,欢迎探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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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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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6-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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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风若绪 发表于 13-4-7 16:05 也有道理 不过未来公务员改革趋势就是事业的划出去,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的参公的转公 | |
发表于 16-6-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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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鱼飞机 发表于 13-4-7 15:14 没办法,考试时候没想这么多,听周围人说参公就是公务员,结果就考进来了,进来以后才发现各种不平等,参加个遴选都不能报考上级的公务员单位。等到认识到不平等的时候,已经晚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了一个不比任何公务员职位低的分数,结果进入了一个不是公务员的单位,在职不让考试,辞职又缺乏勇气,真的不知道出路在何方了 | |
发表于 16-6-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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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dxly 发表于 16-6-16 14:20 咱俩一样一样~内蒙遴选太不公平了 | |
发表于 16-6-27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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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lee 发表于 16-6-27 17:16 确实是,中央遴选也关注过,从来就没有内蒙这么多的限制条件,我大内蒙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想方设法的限制人才流动 | |
发表于 16-6-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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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dxly 发表于 16-6-27 22:51 我觉得以后会改,中央不区分是个趋势,很多地方都不区分了。 | |
发表于 16-6-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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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alee 发表于 16-6-28 08:53 三五年内不改变的话咱们这一批人就已经没有考试的机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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