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zdy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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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的未来 |
发表于 14-8-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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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三会的上海局比市级机关要好些,不过那可能主要是行业差距,毕竟是金融系统嘛。
一般的参公单位比公务员好的应该不多。 | |
发表于 14-8-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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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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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参公也分参公单位和参公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参公群团机关机会是有一定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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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5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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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是政府依公务员法106条设立的
参公机关是依据组织部发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意见》(组通字[2006]28号这份文件设立的。 设立的依据才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 |
发表于 14-8-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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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5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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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公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来说,二者编制管理不同,但是实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务员制度。也就是编制在事业,人事在公务员局。参公绝大部分是行政执法部门,未来改革转行政编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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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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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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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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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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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6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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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giggs1981 的帖子上海市崇明县编办今年以来稳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根据市编办统一部署,按“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批实施了全县20个部门所属的52家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其中,事业单位撤销20家、新组建7家、撤销挂牌12家、更名16家,县级事业编制共核减2107名。二是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调整。完成县农委执法大队、县规划土地局执法大队参公“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调整规范了县土地储备中心隶属关系。根据行业管理需求,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置内设机构。撤销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整建制并入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撤销县城市网格化管理受理监督中心、县城市网格化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事业单位建制,整合组建县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三是筹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事社分开”原则,进一步梳理事业单位职能,结合本轮深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积极推进挂编事业单位的整合、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分流工作,为下阶段事业单位分类作好准备。 参公事业单位本身即是事业单位改革形成的一个结果,不要因果关系搞反了。 | |
发表于 14-8-6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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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7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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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ybb.gov.cn/index.asp ... 204&language=cn
你可以百度下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也可以看看上面那个吉林省的官方文件,执法类的到底在不在公益一类里面???当然具体到地方方案可能有所差异,但不可能违背中央的总体精神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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