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ZN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使用微信注册/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190|回复: 26
收起左侧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7-16 09:29 | |阅读模式
今天听说有单位拿这个文件开始卡考生了
丹东地区,因为刚走到体检程序,还没政审,基层院都开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在不让走
说有文件规定,大家还在争取权利
想问问各兄弟姐妹有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目前我们单位还没有消息说不放,但是很担心啊
发表于 14-7-16 09:51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刚下的文件具体是否有具体执行时间。
还有这样的节骨眼完全有操作的空间,你考试的时候在这个文件下发前,而不是下发后你考的。
所以坚决的找你们的领导去好好运作一下。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0:53 |

回 【大叔】 的帖子

【大叔】:刚下的文件具体是否有具体执行时间。
还有这样的节骨眼完全有操作的空间,你考试的时候在这个文件下发前,而不是下发后你考的。
所以坚决的找你们的领导去好好运作一下。
 (14-7-16 09:51) 返回原楼层
高院真是够不负责任的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1:02 |

回 damao8501 的帖子

damao8501:高院真是够不负责任的 (14-7-16 10:53) 返回原楼层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任何体制都有好与坏的一面。
这是这世界的定律。
发文件会有附加值的,然而也会引发一系列的效应,其中动了任何人的利益,那对于利益被损害一方就是代价值。
没事,多沟通一下吧,以理据争,别太直性了就行,别把话说的没退路了就行。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1:12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还有基层院的 今年考高法的呢  照这么说对于这些考生高法不该政审不该录取啊  呵呵  高法咋不以身作则呢?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1:42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这个通知扰乱了正常的招考秩序,太坑人了,面试都完事了你出这个!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2:01 |

回 筱晴 的帖子

筱晴:这个通知扰乱了正常的招考秩序,太坑人了,面试都完事了你出这个! (14-7-16 11:42) 返回原楼层
就是,你现在这个时间出来,算怎么回事?搞的个乱七八糟的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2:03 |

回 【大叔】 的帖子

【大叔】: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任何体制都有好与坏的一面。
这是这世界的定律。
发文件会有附加值的,然而也会引发一系列的效应,其中动了任何人的利益,那对于利益被损害一方就是代价值。
没事,多沟通一下吧,以理据争,别太直性了就行,别把话说的没退路了就行。 (14-7-16 11:02) 返回原楼层
恩,关键就是觉得发文的时间太过分了,面试完事,单位协调好了,然后你发这文,也没有一个具体实施标准,这算怎么回事呢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2:23 |

回 damao8501 的帖子

就是啊,文件是6.16,但是各单位都是6月下旬才收到,面试都完事了。现在面试都完事了,也不能递补了,既坑了考生,也坑了招考单位,算怎么回事吧。一个文件,没有具体的适用对象,没有确定的实施时间,这可是法院啊,怎么这么不严谨呢。法律还不溯及既往呢,先前行为以前法律规定无罪,现在的法律规定有罪,还不得认定行为人有罪呢。法律如此,文件呢。不是应该利于当事人吗?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3:58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高院16号发文,到基层院的时间肯定已经超过了面试时间,考生千辛万苦,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成功,你在这个时候发文,岂不是让大家白忙活一场,空欢喜一场,你家没有孩子啊,你家的孩子没有苦苦求学啊?非得在这个时候下文吗?你的一纸规定关系到多少家庭啊,你一点没有为这些考生考虑吗?法不溯及既往,法院是执法的单位,这个道理不懂吗?就应该限制以后的,以后的考生有这个限制,人家就不会在五年之内费这个劲,也不会影响你基层法院的秩序,还有今年省高院既然下文,那么省高院就得坚持不招基层不满五年的,你能做到吗?今年的考生只要符合招考公告,只要之前已经经过单位同意,完全有道理,大家一定要坚持!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4-7-16 14:28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可是高法看不到这些,也不会管我们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2 15:54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楼主,该事件最后是什么结果啊?以后真的五年不让考走了吗?辞职的话可以不?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2 15:55 |

回 筱晴 的帖子

筱晴:可是高法看不到这些,也不会管我们 (14-7-16 14:28) 返回原楼层
如果不是考走,而是辞职的话,可以不?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2 20:51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如果不是考走,而是辞职的话,可以不?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0 01:24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身为高级法院,却司法犯法,出台的这个文件,无法可依,甚至有悖于《公务员法》。
根据最新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对省高院政治部出台的此文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此文件无效。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0 13:33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楼上的 行政法没学好吧 如果你已经是法院的人儿 这是内部行为 不可诉的  如你不是法院的人儿 这是抽象行为 也不可诉  再者 法院不是行政机关…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0 21:31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哈哈,多年不上论坛了,不认识楼上妹妹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0 21:52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你们都是学法律的啊!!!!!!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1 07:54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发表于 15-8-11 09:56 |

Re: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对新录用人员确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知》引发的事 ..

很多基层法院连最高法都不给面子,不放人的地方,就是不出文也不放人
全站回复审核中,需要查看请登录
注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qzzn指南”

管理规定|隐私条款|手机版|求职指南网 ( 京ICP备11040856号-1|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2760 )

Powered by Discuz! , 24-3-29 00:15 , 0.015905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侵权删帖、投诉申诉

© 2005-2022求知智囊 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