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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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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9 09:50 | |阅读模式
为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树立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和职位
  29家州直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参照管理人员22名。遴选职位表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黔南州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职务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且具有1年及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遴选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遴选涉及年限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等网站上公布遴选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本人自愿报名,也可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遴选单位地址到遴选单位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3、符合遴选职位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同时提供5KB-20KB之内电子照片);
  5、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黔南州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三份。
  6、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在报名时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当场予以确认。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
  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对考生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都匀市。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21日至2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遴选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面试工作可采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对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专业能力测试是否进行由各遴选单位决定,其中: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且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加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考察组要就是否同意遴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县(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本单位意见。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2、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研究提出进入体检人选,并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后,安排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遴选人选,不合格的可在考察对象中递补1次。
  (六)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确定拟遴选人选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选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拟遴选人选确定后报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在审定过程中,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对拟遴选人选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遴选人员经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要在遴选机关和人选原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指定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遴选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iannan.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gzqn.lss.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州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商各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854-8233191(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854-12380(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黔南州州直单位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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