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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深圳的真题,有人愿意解答一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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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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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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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减刑假释工作的负责人,既有去做好新政策解读宣传的义务,同时更应为服刑人员去谋取他们新政策下合理范围内的减刑假释权利。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吃透新政策内容。作为新政策的解读者,首先得对新政理解摸透,包括与旧政策间的同异点,新政策的出发点,重难点等,做到了然于胸。 2.做好宣传解读。然后在一定范围内对不了解新政的警察进行宣传教育,通过他们对服刑人员进行再教育,让政策落实能层层传递,落地生根。 3.摸底排查好服刑人员情况,按适用的减刑假释情况有针对性的落实,能享受政策的为其争取,不能享受政策的安抚好情绪。(可以多花些口舌在该点) 总之,自己会肩负起。。。。。。责任,切实让新政策能落实到。。。。,也让服刑人员享受。。。。。。 | |
发表于 17-5-23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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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同学答的真好!我答一下第二题吧。肖申克的救赎中老年犯人出狱后因为无法融入社会而选择自杀,这种现象在我们国家也真实存在,甚至有的因为无法融入社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重新回到监狱。一方面,服刑人员刑满出狱是刑期的结束也是新生活的开始,但是对没有一技之长,脱离社会太久的人来说,无法谋得一份工作,也无法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另一方面,一部分人会受到周围人的歧视和亲戚朋友的疏远,使他们的人际关系比较紧张,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上极端的道路。针对这些,我认为,1,监狱管理部门应该给服刑人员再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掌握一定的技能,从而保证出狱后能够凭借一技之长立足。2.街道社区应该加强对这部分人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物质帮助,使他们感受到温暖。3.应该建立长期跟踪帮助机制,关注和关心他们的生活,鼓励和帮助他们参加一些公益组织和公益活动,以便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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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5-2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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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减刑假释工作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对于大部分的服刑人员有正面的意义。
1、首先对警察进行分批次的宣讲,强调普通罪犯此次新政策的好处,对于不能被减刑假释的人员要分析利弊,培训警察面对罪犯的宣讲技巧。要求对这批罪犯的跟踪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 2、对监区内服刑人员进行分门别类分批次的宣讲。对多数适合服刑人员做好正门宣传,引导其努力改造。对过往少数超越法律界限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予以正确的劝导,引导他们正确服刑。不能减刑假释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去宣讲,让他们接受改造,从新做人。 3、宣讲过后,对好的典型进行总结学习,对教训要反思提出应对方案,防止监区出现意外情况发生,合理应对。保持监区稳定。 | |
发表于 17-5-24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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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出狱自杀反映了罪犯对新环境的不适应,是罪犯对自身能重新投入社会的不认可。
1、这是所有适应监狱生活的罪犯的共同面对的问题。要重视。 2、罪犯本身档案一辈子都挂着这一记录,社会对罪犯认可度低。 3、罪犯的心理极度不稳定,随时有可能出现情况。 对应之策要适用,体现政府关怀,人文关怀,增加社会认可度,增强其出狱后回归社会能力,自信心 1、罪犯在出狱前,要做好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引导工作,请回归社会的前服刑人员进行宣讲。 2、回归的社会当中,家庭成员要关怀,避免询问其服刑的内容,勾起回忆。社区工作人员也要多加关心,并为其推荐合适的工作,逐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3、最少的打扰就是最大的关怀。出狱后的政府及社区工作后续的跟踪工作,以不打扰为最大前提,但对有心理问题也要及时跟进,避免再入歧途。 | |
发表于 17-5-2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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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发生人员死亡,是重大事件必须重视。
1、家属情绪激动,为防止事态激化,戒毒所民警出动,并联系派出所民警支援。如有围观群众进行解释,劝离。 2、到门口与家属进行沟通,对服刑人员死亡表示悲痛,保证我们一定会查出真相还一个公道。详细情况到戒毒所里面谈,在门口解决不了问题,对年纪大的和小孩可以先行离开,派代表进行沟通即可。 3、组织法医进行尸检,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有消息向领导汇报,并向家属进行公布。 4、根据领导指示,如果是戒毒人员自身原因的,要做好解释慰问工作,家属不接受结果告知其救济措施,配合进行重新鉴定。如果是我们戒毒所的问题,表态绝不姑息,并会将处理结果向家属公布。事后做好戒毒所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加强所里职工的管理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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