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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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选调-招聘相关]集中发布帖 |
发表于 17-9-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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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s.gxrc.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87170
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 公告 为解决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驻办人员和各乡镇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经西林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西林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西林县扶贫专职工作人员80名,其中西林县脱贫攻坚指挥部30名,8个乡镇50 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扎实,能够吃苦耐劳;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 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28日至1999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或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参加或曾经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已选拔为西林县就业见习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对象:各类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可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近期标准照(小二寸6张)、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需提供贫困户证明到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填写《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提供报名材料作为考生的政审材料。 3.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 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4.报名地点: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考咨询电话:西林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6- 8683788 (二)资格审查 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应试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3日 四、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 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认知程度等。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在面试成绩上给予加5分照顾,但报考时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面试地点:西林县西林中学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比例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本数)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如报考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题本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试者自行支付。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7年10月28日前完成,具体体检事宜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公示及上岗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百色人才网、广西西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工作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岗位审核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为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工作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 七、聘用期限 1.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签订《西林县扶贫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聘用合同一签3年,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凡聘用期满工作人员,一律不再续签或重新签订扶贫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2.建立西林县扶贫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库。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人员列入西林县扶贫专职工作人员人才库,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流失时,三年内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上一位流失人员剩余聘用期限。 八、聘用期间工作管理 1.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组织扶贫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县情、单位职能、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以及思想政治、服务意识等方面。 2.日常管理。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若有违纪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现象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若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并加强对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的培养,鼓励支持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考。 3.岗位调配。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县扶贫办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扶贫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配。 4.出勤管理。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制度,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应向用人单位履行请假手续,需要续假的,应在假期未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有效。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逾期不续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档案管理。自签订聘用合同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聘用期内的聘用合同、考核材料、奖惩材料、学历证明及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入个人档案。 6.考核管理。对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程序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步进行。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考核材料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入本人档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上报审批同意后继续按照聘用合同执行;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扶贫专职工作人员,要及时淘汰,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其工资,并停止拨付其个人社会保险费。 九、聘用期间工资及待遇 1.工资。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300元,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社保待遇,单位部分每人每月697.77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县财政负担;个人部分每人每月280.6元(按全区各年缴费最低基数缴纳)由用人单位从其个人工资(2300元)中扣缴。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参照区、市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期满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2.休假。扶贫专职工作人员事假、病假、丧假、产假、婚假和探亲假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及《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解除聘用合同与赔偿问题 (一)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以及在1年内频繁参加各种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等,请假时间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或者额外支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用人单位机构改革发生机构变动的。 (三)有下形情形之一的,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配工作岗位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 6.除上述以外的其它有关情形,扶贫专职工作人员需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之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1周年,未满1周年的按1周年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应发工资总额含“五险”部分)赔偿县财政。 十一、其他 1.对不具备报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扶贫专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坚决予以清退。 2.在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附件:附件1: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70927).doc 附件:附件3:西林县2017年公开招聘扶贫专职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docx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8日 | |
发表于 17-9-30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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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c.gxrc.com/ds/hc/Article.aspx?ArticleID=87169
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旅游应急指挥监控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旅游管理专业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5.有文字功底,有在党政机关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自行下载附件《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粘贴小2寸证件照(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6寸生活照一张,邮寄、邮箱或者直接送达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规划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邮编547000,邮箱:hc6663@126.com,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78-2286663。 (二)组织笔试面试。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和面积(笔试和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招聘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待遇参照《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河政办发〔2015〕108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旅游发展委员 2017年9月28日 | |
发表于 17-9-3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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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b.gxrc.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87200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公开招聘医师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6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内科医师2人,儿科医师2人,外科医师2人,妇产科医师2人,五官科医师2人,急诊科医师2人,中医科医师2人,麻醉科医师2人。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执业医师(麻醉科执业助理)资格及以上;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 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与在编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岗位情况可低职高聘; (三)聘用后,单位安排住宿。 (四)安家费补贴: 1、执业医师:一次性给予每位受聘者安家费5万元,受聘者须在我院签约服务满5年: 2、执业助理医师:麻醉科执业助理医师受聘者,根据工作能力和业务开展情况商定。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可现场报名、发送电子邮件或寄送。邮编:546102)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名地点: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6689467、6691502、6689361 电子邮箱:bayihp@163.com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 2017年9月30日 | |
发表于 17-9-30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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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b.gxrc.com/ds/lb/Article.aspx?ArticleID=87189
来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 秋学期编外招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来宾职业技术学院需要从社会招聘编外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岁);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文化课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专专业课不做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学院统一规定的编外人员标准发放,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院负责。聘用人员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9日-10日8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面试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3:00。 面试方式:教师岗--试教。要求制作PPT授课,控制在15分钟内,授课内容自选(报考相关专业内)。 干事及水电工岗---面试,控制在10分钟内。 (三)报名地点:来宾职业技术学院(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旁)。请务必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文化课)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扫描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zyrsc2017@163.com或1193635538@qq.com。 (三)我院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获得通知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随身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咨询。 联系电话:0772—5321688,传真:0772-4288698 联系人:覃玉敏(15077257661) 韦玲媛(13667826987) 附件:来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来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9日 | |
发表于 17-10-1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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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统计局招聘信息。 信息来源:北海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 一、招聘人数 统计员1名(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二)具有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本科学历,统计学、经济学类专业。 三、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至北海市统计局邮箱(bhstjjzp@126.com)。 四、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3日—10月23日。 五、录用程序: 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将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有关材料参加笔试、面试。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以及个人其他材料。 五、待遇 试用期2个月,1500元/月;录用后按国家有关用工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北海市统计局办公室(北海市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2024836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017.doc 北海市统计局 2017年10月12日 | |
发表于 17-11-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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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实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服务水平,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为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相当于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增挂广西教育信息化中心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职责为:承担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应用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广西教育数据中心建设、管理、运维及相关应用服务工作;开展现代化教育技术理论与应用的研究、实验和成果推广;研究、制作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及教材;开展相关培训。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算机应用与网络运维(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下岗位),2名。 (二)公开招聘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位)。 (5)年龄在35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2.专业条件 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为准)。 ②教育技术学专业。 3.岗位条件 ①具备计算机与网络的应用、维护、管理等专业能力。 ②具备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与运维能力。 ③有激情、责任心强,有团队配合协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适应连续时间工作和数据中心不定时应急任务处理,能够在一定的压力下独立开展工作。 4.其它条件 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或具有行业权威的数据库、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认证证书)且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教育信息技术类专业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考核时提供工作证明)。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教育厅网(www.gxedu.gov.cn)和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www.gxer.net)查看招考公告,了解招考相关要求,按以下安排报考。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考人员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携带相关材料复印件(备原件现场审核),于报名期限内到我馆办公室(南宁市竹溪路69号9楼904号房)报名。 报考人员承诺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我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含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1月22日起,登录广西教育厅网(www.gxedu.gov.cn)和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www.gxer.net)查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其他事项安排通知。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获得考试资格人员,请根据网站发布的通知安排要求,到我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按照招聘岗位和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以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报名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不开考。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础知识、综合业务知识以及实际操作与应用技能水平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由我馆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教育厅网、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公布成绩。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西教育厅网、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公告,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工作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经人社部门核准或考生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考官按《实施办法》的规定组成。 (三)笔试、面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笔试环节、面试环节成绩单独计算和使用。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人选资格。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我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将按考核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教育厅网、广西教育教学信息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参照《试行办法》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技术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相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771—5815443。 监督电话:0771-5815419。 | |
发表于 17-11-8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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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8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69次 河池市东兰县 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要,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河池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社发〔2017〕17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6名,其中综合类18名,教师类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毕业生。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至2000年7月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东兰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申报表》。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违法生育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7月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招聘工作组,参加区内外部分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拟定考察人选。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空缺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 三、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2017年10至2018年5月。 2、地点:自治区人社厅以及各高校举办的部分双选会(具体地点请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各高校网站)。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3.《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近期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相片两张。 5.个人承诺书。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验原件,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2.面试 面试工作组织5人以上考官,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或另行安排时间组织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3.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 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78-6326273;邮箱:DL6326273@163.COM 附件:1.东兰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xls 2.报名登记表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31日 | |
发表于 17-12-1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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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经济信息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
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经济信息中心是隶属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委托负责全区经济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收集处理经济信息,开展经济分析与预测,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负责为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区直单位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和信息服务,提供系统开发、人员培训、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负责广西政务外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自治区级政务内网和机要专网的光纤网络线路维护。我中心建设的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将成为广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为各部门提供云计算、数据存储、数据灾备和应用发布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我中心还担负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的制定,对全区各厅局和市县提供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全额拨款编制内工作人员3人。 一、招聘的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1 系统分析设计岗 3 负责信息及软件系统分析、设计,项目技术开发、实施和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及以上学历学位 (注:专业参考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12月8日)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桂经网(www.gxi.gov.cn)上按有关规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17年12月8日-26日) 凡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报考者,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投递报名和电子邮件网上报名三种方式进行(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电子文档)。 报考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地址: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办公室(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广西互联网络中心六楼610) 邮编:530022 联系人:王春峰、周晴 联系电话:0771-2270058,2270066。 电子邮箱:bgs2270068@163.com (三)资格审查(2017年12月27日-12月2日) 根据拟聘岗位需要,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用人部门对报考者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站(桂经网)公告、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反馈给报考人员。 接到通知的初审合格者应携学历学位证明、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照片)、工作能力证明、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按通知时间到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办公室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笔试时间:2018年1月5日,面试时间:2018年1月底)考试以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范围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为16分钟。 3.分值比例。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笔试成绩权重分为60%,面试成绩权重分为40%。应聘人员的面试、笔试和考试综合总成绩其中任何一门未达60分的,视同未满足该招聘岗位条件,不予招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比例不开考。 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或面试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需经主管部门和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经人社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桂经网(www.gxi.gov.cn)发布公示,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成绩统计完成后,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在桂经网(www.gxi.gov.cn)发布公示。 (五)体检(2018年2月)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每个岗位从高到低顺位,按1:1比例选取入围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排序中,考试综合总成绩有同分者,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各项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人事考察(2018年2月) 入围人员体检合格后(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由广西经济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对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成绩和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其人事档案。 人事考察结束后20天内,拟聘人员必需要提交真实有效的学位、学历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供广西经济信息中心复核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视同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七)讨论决定与拟聘公示(2018年3月) 广西经济信息中心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体检报告和人事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桂经网(www.gx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入编和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注:岗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安排)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信息中心 2017年12月8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55/16176.html# | |
发表于 18-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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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长安洛阳 于 18-1-2 10:47 编辑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名教师,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身心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相关资历;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所获最高级别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的电子扫描件。注:请将相关应聘材料分类命名,按winrar格式压缩后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2日下午16时整 网上报名邮箱:guetzp@163.com 联系电话:0773-2292296 联系人:黎老师 (四)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五)资格审查 我校人事处负责受理报名并根据应聘者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对照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并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主页上公布笔试人员名单。 注:应聘人员应根据上述规定格式及要求发送招聘报名材料,不按规定报送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六、考核 本次招聘人员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根据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规定采用直接考核方式进行。 考核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人事处组织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进入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经考核后,初步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体检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内容参照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内容进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和拟聘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咨询电话:0773-2292296,监督举报电话:0773-2290659。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xls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12月29号 http://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90728 | |
发表于 18-1-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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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200人公告
为充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自治区高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1 〕 155 号)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 桂人社办发〔 2013 〕 135 号 )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7 〕 19 号)等 有关规定 , 经研究决定,自治区高管局 5 家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200 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自治区高管局直属南宁、柳州、百色、桂林、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 2018 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 200 名,工作单位为全区各县(区)、乡(镇)高速公路沿线的基层路政执法大队,大队实行驻勤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1【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 三、招聘 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服从工作调配;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 6.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 3.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 现役军人; 5 .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制定《自治区高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 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 个工作日 :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1 月 11 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2. 报 名时间 2018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5 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 3. 报名要求 ( 1 )应聘者可从 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 下载填写《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 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 报名表》( 下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2【附件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三份, 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 。 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 2 )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 等 原件及复印件 ,有工作经历、户籍等要求的同时提供 工作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 4. 各用人单位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支队) :南宁市民族大道 188 号(南宁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 0771-5828216 。 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支队) :柳州市东晋大道 1 号(柳州静 兰桥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 0772-3519950 。 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支队) :百色市东增路(百色西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 0776-2819004 。 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支队) :桂林市铁山路 22 号,联系电话: 0773-3562906 。 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支队) :玉林市二环东路 189 号,联系电话: 0775-3113066 。 5. 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 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6. 对本方案中的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三)考试 1. 笔试 ( 1 ) 按照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不少于 1 : 3 的比例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 2 ) 笔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 3 )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 100 分。 ( 4 )笔试成绩在 笔试结束 5 个工作日后可在 自治区高管局 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 2. 面试 ( 1 ) 笔试结束后 ,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 ,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 1 ﹕ 3 的比例 确定 面试 人员, 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必须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 面试 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并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 2 )面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自治区高管局 网 站进行公布。 ( 3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 4 )面试成绩总分 100 分,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 70 分以上(含 70 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 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 并于当日在广西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区高管局网站公布当天 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 笔试、面试注意事项 应聘者凭身份证和《报名表》 原件 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核 1.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 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 考核内容与方式: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持有 C1 及以上驾驶证者、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4. 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 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并按照招聘计划 1:1 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1.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2 .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 视同放弃资格 。 如 放弃资格或 体检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 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招聘结果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公示范围为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六)聘用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2. 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 聘用后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 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回避。 (三)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 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 考试在面试、考核、体检阶段放弃的,需在公布的时间节点提前 2 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提交的, 2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或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 5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771-2115913 、 2115952 (二)监督电话: 0771-2115901 发布者:西瓜痞 | |
发表于 18-1-12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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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
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监督局牌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履行全区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路政执法管理、联网收费监督管理等职责,下辖南宁、柳州、百色、桂林、玉林5个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及所属46个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 为加强全区高速公路管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等有关规定, 经研究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下称“自治区高管局”)直属5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自治区高管局直属南宁、柳州、百色、桂林、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2018年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共200名,工作单位为设置在全区各县(区)、乡(镇)高速公路沿线的高速公路基层路政执法大队,大队实行驻勤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服从工作调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治区高管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2018 年1月11日至1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2日至1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可从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到各用人单位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户籍等要求的同时提供工作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4.各用人单位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联系电话:0771-5828216。 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柳州市东晋大道1号,联系电话:0772-3519950。 百色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百色市东增路(百色西高速公路收费站旁),联系电话:0776-2819004。 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桂林市铁山路22号,联系电话:0773-3562906。 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玉林市二环东路189号,联系电话:0775-3113066。 5.由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恕不退还。 6.对本公告中的专业(类别)、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7.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及考试等费用。 (三)考试 1.笔试 (1)按照招聘岗位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 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又确需当年补缺的,必须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并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高管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自治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达不到面试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参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于当日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笔试、面试注意事项 应聘者凭身份证和《报名表》原件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中共党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并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1.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2.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招聘结果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公示范围为广西人事考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高管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高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2.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771-2115913、2115952 (二)监督电话:0771-211590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高速公路管理处简介及管辖大队驻地情况表.xls 2018年1月11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55/16293.html | |
发表于 18-1-25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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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 活动硕士、博士生专业需求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的《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解方案》(柳发〔2011〕1号),由市委、市政府主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的2018年 “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活动拟定于2018年4月中旬启动。届时,将邀请区外重点高校约150名2019届硕士、博士优秀毕业生来柳州考察调研。 为使参加此次活动的硕士、博士生所学专业更加贴近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便于用人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现向我市各单位征集硕士、博士生专业需求信息。在活动中我局将为相关用人单位安排与硕士、博士生的专场洽谈会。请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需求信息,以便我局做好人才供需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截止日期 各单位申报需求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 二、征集办法 (一)请各用人单位认真填写附件1《2018年“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及需求表》,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人才交流科,同时报送1份加盖单位公章的A4幅面纸质材料。 (二)请各用人单位参考附件2《全国各高校硕士、博士专业设置信息表》准确填写高校硕士、博士的专业名称。由于附件2篇幅较大,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再打印纸质材料随本文下发,单位从接收本文的“柳州市电子政务公文交换系统”直接下载即可。没有安装“柳州市电子政务公文交换系统”的单位可从以下两个渠道下载附件2: 1.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知公告”专栏,网址www.gxlz.lss.gov.cn; 2.柳州人才网―“公告栏”,网址:www.lzrc.com.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 虹 罗 晶 电话(传真):0772-2865672 邮 箱: lzrcshb@163.com 地 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楼四楼410(原军事博物馆正对面) 附件: 1.附件12018年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及需求表(空表).doc 2.附件2全国各高校硕士博士专业设置信息表.xls 2018年1月15日 http://www.gxlz.lss.gov.cn/Busin ... a-91bc-f73a5bd91020 | |
发表于 18-2-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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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
公开招聘部分岗位招聘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我局于2018年1月11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等网站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报名工作已于2018年1月25日结束。现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决定调整部分岗位的招聘条件并延长部分岗位的报名时间,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一)自治区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岗位调整情况 1.管理岗位(1)学历要求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调整为“大专及以上”;删除“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其他条件不变。 2.管理岗位(2)招聘条件不变,重新进行公告及报名。 3.专业技术岗位(2)学历要求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调整为“本科及以上”;删除“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其他条件不变。 (二)自治区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岗位调整情况 1.管理岗位(1)招聘条件不变,重新进行公告及报名。 2.管理岗位(3)学历要求由“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调整为“大专及以上”,其他条件不变。 (三)自治区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岗位调整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2)学历要求由“本科及以上”调整为“大专及以上”,其他条件不变。 二、挂网公告时间 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27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2月27日-2018年3月2日共4个工作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原已报考上述6个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其报名资格仍然有效不需重新报名。 四、各用人单位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自治区玉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玉林市二环东路189号,联系电话:0775-3113066。 (二)自治区柳州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柳州市东晋大道1号,联系电话:0772-3519950。 (三)自治区桂林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支队):桂林市铁山路22号,联系电话:0773-3562906。 五、其他 原已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其它岗位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实施,不在本次调整范围之列。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调整情况表.PDF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55/16380.html | |
发表于 18-2-1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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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拟遴选公务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遴选覃黄臻等2位同志(名单见附件)转任我厅机关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2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公示时间:2018年2月9日—2月14日 邮寄材料(或送达)地址:南宁市新民路67号 邮政编码:530012 监督电话:0771-2115019、2115023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拟遴选公务员名单.xls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246/16377.html | |
发表于 18-3-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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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8年3月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发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被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学类及相关专业。 (七)具备初级(含)以上职称。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3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7楼发改局办公室1723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初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请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 (4)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此次招聘不设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通过,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一位体检对象。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在悦宾路1号1楼大厅公示7天。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报城区人社局审批,按程序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按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实行管理。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一类岗位(专业技术)核定:初级职称工资2900元/月;中级职称工资3200元/月;高级职称工资34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fagaiju/——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填写后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张逸 电话:5826178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5日 | |
发表于 18-3-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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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号)精神,自治区水利厅决定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遴选职位 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文秘职位1名、水利工程管理职位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人员。 (二)除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本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加2017年自治区公开遴选已进行公示的拟遴选人员。 2.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2《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扫描发送至gxsg215@163.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负责,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对笔试成绩,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前,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将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参公)登记表、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三)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人选确定后,面试公告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9日前。 (四)面试实施 面试由自治区水利厅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职位胜任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环节不设置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2:8。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方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本公告未明确的有关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桂人社发〔2017〕52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0771-2185208; 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局人事科,0771-2185215。 监督电话:自治区水利厅机关纪委,0771-2185283。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广西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 自治区水利厅从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再次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244/16426.html | |
发表于 18-4-24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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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 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4月10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0日至2000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少年宫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23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少年宫招生咨询室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信义路13号),联系电话:0773-281342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说课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0773-2813429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 附件1: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xls 2018年4月11日 https://www.glrsj.gov.cn/content ... 018-4-11-23828.html | |
发表于 18-5-27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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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创办于1979年,是自治区直属全日制自治区级重点、自治区示范性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钦州市南珠西大街138号,现有教职工159人,开设有会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等9个专业,在校学生3327人,年短期培训1000人次以上。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同意,报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8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治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名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需求导向,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专任教师岗位6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及条件》)。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科研能力,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和要求; (五)遵纪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期限:2018年6月6日-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休息日8:30~5:30(中午不休息),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钦州市南珠西大街138号,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 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报名时必须写清楚所报岗位名称。 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本人所交材料不齐或因表格填写错漏,造成报名信息与现场审核不相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凡谎报个人信息或使用伪造证件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并粘贴一寸彩色近期证件照; (2)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还在其他单位就职的,必须出示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报考的证明)、获奖荣誉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同时提供该证件照的电子版照片)。 (三)资格审查:通过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如发现应聘者的条件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我校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符合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 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笔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开考。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同时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内容,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分的60%。 3.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4.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自治区供销联社网站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凡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故不能亲自前来领取准考证者,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的委托函和委托人身份证,方可代领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决定是否组织面试。经批准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面试总成绩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 面试形式有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 (1)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教学能力,包括教材分析、教案编写、教法运用、教学技巧、专业知识及能力展示。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水平。 面试成绩=试讲得分×60%+专业技能测试得分×40% 2.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日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名认可。 (三)考核 1. 考核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2. 考核方式。包括量化考评和综合考核。 ⑴量化考评。量化考评最高分值为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近三年(指2015年7月1日以后至考核提交材料之日止)专业技能工作实绩、学术技能水平等情况,评分要素具体见《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2)。 量化考评结束后,按照“最终成绩=综合成绩+量化考评分”核算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⑵综合考核。通过采取个别谈话、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综合考核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若某岗位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 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最终成绩、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组织应聘者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认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后,经我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站、学校校园网上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我校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学校网页:http://www.qzsmxx.com 报考咨询电话:0777-2822665,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38号 附件: 1.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考核量化评分表 3.附件3广西钦州商贸学校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钦州商贸学校 2018年5月23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55/16656.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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