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ragon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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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 |
发表于 10-8-2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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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7楼岩语晓佟于09-12-28 19:59发表的 : | |
发表于 10-8-2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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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13楼(枫.。) 的帖子绝对不是B,我司法考试过了的...是D,
《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也就是说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的时效都是2年,到最后六个月的时候可以有赔偿中止时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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