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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管理员 川穹 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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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33 | |阅读模式
对您的影响:诚信度:,才智币:
帖子:终于升官了。。
发表日期:12-12-14 08:25
所在版块:国考/联考
操作时间:12-12-14 09:08
操作理由:不符合板块主旨(删除或转移到主旨相符版块)
论坛管理操作通知短消息,对本次管理操作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我原来的帖子是:我们非常高兴的告诉你,你刚刚升到了处长级别。你离下一级司长级别还有2999分,要继续努力哦
这是论坛发给我的,我想和人大家分享一下而已。
我想请问川穹,为什么这个帖子不符合板块主旨?杂谈板块的内容限制大家对论坛本身的讨论和交流吗??论坛里大量关于相亲、借钱的帖子都没有被删除,说明这些符合论坛规则,但是,分享论坛级别的帖子就不符合规则了?


既然删除了,我也不是非得要跟管理员讨说法,只是心中苦闷,跟大家说说。


我知道,虽然权利是天赋的,但是争取权利的道路是曲折的,我做好了进小黑屋的准备。




发表于 12-12-14 09:36 |
好无聊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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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37 |
还不能进小黑屋,还没到进小黑屋的份儿 杂谈板块交流的是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话题,一切与公务员考试无关的话题均在操作之列,希望板油理解,O(∩_∩)O谢谢合作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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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37 |

回 肉丝盖浇面 的帖子

肉丝盖浇面:  o^_^ 好无聊 洗洗睡吧 (12-12-14 09:36) 返回原楼层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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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38 |

回 川穹 的帖子

川穹:还不能进小黑屋,还没到进小黑屋的份儿 (12-12-14 09:37) 返回原楼层
嗨,川穹大哥,让我说你啥好呢,我就想,之前我发的挑战管理员的帖子(谁来监督管理员),会不会让您心理不爽,您就想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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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43 |
举两个例子,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4329336.html
https://bbs.qzzn.com/read-htm-tid-14205918.html
请问,这个和公务员考试相关的话题相关么?为什么没被删除?我不能据更多的例子了,免得大家躺着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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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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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46 |
我们必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人情执法,绝不徇私枉法,绝不野蛮执法,一切均以《论坛公约》和国版版规为准绳,希望板油能多向我们举报违规帖子,我们定当公平、公正处理,绝不偏袒维护。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共建美丽、和谐、幸福新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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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49 |

回 川穹 的帖子

川穹:我们必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人情执法,绝不徇私枉法,绝不野蛮执法,一切均以《论坛公约》和国版版规为准绳,希望板油能多向我们举报违规帖子,我们定当公平、公正处理,绝不偏袒维护。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共建美丽、和谐、幸福新国版   o^_^  (12-12-14 09:46) 返回原楼层
请川穹正面回应质疑,而不是说冠冕堂皇的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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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09:54 |
哥已经正面回应质疑了,你所举报滴帖子,哥都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哥是从上到下一个一个操作的,并不是主要针对你,至于你前几天发的那个谁来监督管理员的那个帖子很有现实意义,并没有让我们很不爽,而是给我们燥热的头脑泼了一盆冷水,使得我们不至于手握权力而沾沾自喜、粗暴执法、随意执法。O(∩_∩)O谢谢你对我们善意的提醒,谢谢你及时给我们降了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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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0:10 |
还请川穹回答:
1、刚刚我随便举例的帖子,您已经给封了,但是其中一个是9月份发的,你说你从上到下一个一个操作,那三个月了还没操作完?
发现了没删,是为徇私,没发现是为玩忽职守,川穹,你怎么看?
2、我发的《谁来监督管理员》其实不是针对整个管理员团队的,是因为你之前删、封我的帖子,和其他管理员无任何关系,你说的“对我们善意的提醒,给我们降了温”的我们,我不敢苟同。
3、我现在郑重其事跟你说明情况,绝对不是叫板,也不是非要你让步,只是希望,论坛的管理要更规范,来到这里的人,或者是公务员,或者是准公务员,大家都有朴素的权利意识,敬畏权利,尊重权利,珍惜权利,维护权利。

等待你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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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0:34 |
《关于删帖问题的答复意见》
关于第一个问题,首先不排除有漏网之鱼的嫌疑,因为我们都是人,我们都有各自的工作,我们是在我们工作之余,抽出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完成论坛的管理和操作。我们是人工审核,而不是系统自动审核,国考版帖子较多,操作起来需要时间,板油每发一个帖子我们都得认真的去看,有帖子不当的,随时欢迎板油举报,此其一也。
你的帖子不合格,我操作没有问题,至于其他版友是否存在帖子不当,与我删除你的帖子并没有必要的联系,论坛上有系统的管理级别,经过培训,并在操作中不断完善自我。投诉区亦是监督区,板油对哪个操作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来,而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管理任意操作。如果没有监督,你怎么会出现在投诉区呢???对吧。我们也不会因为你发一个帖子,就对你有任何的偏见。此其二也。
至于你向我所举报的帖子,我已经按照相应的规定及时处理了,我们操作帖子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板油,而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广大板油滴利益,维护整个版面的和谐稳定。此其三也。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再一次的O(∩_∩)O谢谢你,也希望各位板油能够向我们举报各类违规帖子,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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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2:28 |
归纳一下你的回答,1、你比较忙,工作难免出现疏漏;
                                    2、我的帖子不合格,必须删,别人的帖子不合格,与我没关系;
                                    3、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和谐。

其他的勉强还可以接受,最关键的第二点,“其他版友是否存在帖子不当,与我删除你帖子并没有必要联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看出你的逻辑:A B C 分别杀了人,什么事也没有,当D杀了人后,被苛以重罚,D不服的时候,你说,别人杀人和你并没有必要联系,反正你要重罚。川穹,你怎么看?

此外,偶尔一件错事断不能全部否定你的工作,在此向你多年来的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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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2:39 |
此外,11楼的帖子也是重新编辑过的,之前的版本上说“是人就会犯错”之类的话全部消失,换之以现在的理由。
之前的版本还说,你删除我早前帖子是在我发《谁来监督管理员》之后,可能自己也觉得不是事实,认真查看一下后干脆把这个细节避而不谈了。

我用的重新编辑全部为更正我的错别字,因为这个是起码的尊重。但是中心意思是一贯的、连续的。你修改的中心意思已经变化,是不是可以认为你自己也有过摇摆或者激烈的思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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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2:43 |
瑕不掩瑜,说的是缺点掩盖不了优点,缺点是次要的,优点是主要的。所以,即使有微暇,也不必遮掩,对不?毕竟,功劳是主要的嘛!川穹,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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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4 16:29 |
不再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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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5 08:29 |
哥们你没经历过文字狱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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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7 20:34 |

回 伴你坠落 的帖子

伴你坠落: 哥们你没经历过文字狱的洗礼 (12-12-15 08:29) 返回原楼层
看样子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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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17 20:50 |
可以辩驳么
无需辩驳。
真理已不再你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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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2-20 09:50 |
可以辩驳么
无需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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