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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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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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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是指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之日起,未以任何一方名义承租公有住房或按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意思是只要买的不是公家的房,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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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16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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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文件见了很多次 关键是什么时候实施 楼主发这个贴意思是快要实施这个文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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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1-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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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0351-7731711 0351-7731715 公积金贷款咨询电话: 0351-7731889 货币化补贴咨询电话: 0351-7731888 设诉电话: 0351-7731882 传真电话: 0351-77318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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