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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官王浩还在不在挹江门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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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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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11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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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社会影响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然按照“逻辑”判处彭宇4万余元的赔偿,法院“你不误伤她,就不会送她上医院”的判决,被称作对社会良知的一次毁灭性打击。 进而在全国范围内引发舆论风暴,并出现了多起类似事件: 从南京彭宇案后,对于出现的类似情况,有不少经过的人提醒那些试图上前帮忙的市民:不要扶,小心扶了以后被赖上,遭殃、破财。不论持何观点,讨论者都赞成一点共识:路人的小心,是有道理的。 彭宇案后,有公众认为“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在法律——这个社会公平最后保障都不能有效运作的情况下,公众面对类似的事件所采取的“明哲保身”的态度,更多的则是一种无奈之举。 | |
发表于 17-6-1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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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11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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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11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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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摄山 发表于 17-6-11 18:00 不是彭宇有没有责任的问题,看判决书就是一坨屎 | |
发表于 17-6-11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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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黄色警察 于 17-6-11 22:11 编辑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你这种行为明显与常理相悖! 你涉嫌非法撞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手段并无不当,罚款4W元。。 | |
发表于 17-6-1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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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的确撞了老人,这没有什么好抵赖的。只是派出所后来弄丢了卷宗,没了口供,让彭宇有机可乘,找来媒体说法官乱判。但是当时的目击者还可以找到,证人还有。我也讨厌为老不尊的人,但是我更烦你们这种不明白事实就跟着彭宇黑法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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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1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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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事实是:彭宇确实撞到了这个老人,并且这个案件最后是两人和解结案
其实法官判的并没有错,关键是语言表述不够严谨,又被媒体刻意炒作,所以就悲剧了 | |
发表于 17-6-1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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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6-1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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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急用忍111 发表于 17-6-12 10:45 这已经不能用不够严谨来形容了,不管是不是他撞的,他那个逻辑与思维呵呵就算自考也不会说出那种话来 | |
发表于 17-6-12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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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孤独 发表于 17-6-12 12:58 也对 关键是他的推导过程有严重问题 虽然判决认定的结论与事实相符 但可能只是巧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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