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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8-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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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是个什么玩意儿?
房价高,需要掏空6个荷包来买房已经让老百姓很受伤了,没想到,100㎡的房子竟然被公摊了30㎡,到手的面积只有70㎡,更是让购房者受到一万点暴击。
近年来,部分开发商却动了歪脑筋,利用普通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缺乏深入了解与测算能力(房屋面积你可以拿着尺子量,但是公摊面积你却没办法测量),不断推高公摊面积和公摊系数,使公摊面积快速上涨并超过了30%。有业内人士指出,公摊面积的计算一般都是各地自己决定,一些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的时候不是以一个公允的规则来计价,而是利用这个灰色地带,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新华社实在看不下去了,站出来直接指出:公摊面积劳民伤财,更是将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并义正言辞地声讨公摊:
既然国际上基本都是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为何我国计算房价、物业费等都要包括占比颇高的公摊面积?职能部门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之时,能否回应公众关于公摊面积乱象的关切?
国外都没有,中国商品房的公摊面积真的可以算是中国特色了。这到底是个什么啥玩意儿?
查来查去,咦,公摊面积是首创于香港,然后大陆再学过来的,而不仅仅是公摊面积,大陆学香港的房地产制度,还有:
1987年,深圳从香港学了土地招拍挂,然后推广到全国各地
1994年,大陆推行的预售制则脱胎自香港的卖楼花,1954年香港开始卖楼花
1998年,大陆向香港学习70年产权制度
1998年,国家不再实行分房,然后由深圳开启中国的第一代商品房,同期,引入香港的“建筑面积”进行定价,而且还发展出中国特色的“偷面积”。
有的偷面积还形成了“零公摊”,并非真的没有公摊面积,而是“偷面积”与公摊面积相抵,有不少楼盘就打出“零公摊”的口号,作为营销噱头,说到底还是利益驱动。
每个城市相同面积的建筑面积,其公摊是不一样的。一些城市,120㎡可做舒适的大四居,而有些城市只能做个拥挤的小三居。
各城市、各项目差异非常大。
当时,我们国家的房地产制度非常不成熟,在制定法律法律设时没有相应的经验,所以就直接引用了香港的套内面积+建筑面积的定价房价,而国际上基本都没有公摊面积一说。
不得不说,我们在某些方面确实很不“国际化”。你看香港都国际化了。
而目前,全国唯一一个以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是——重庆,重庆的房价主城区均以套内面积计价,郊区才是以建筑面积计价。
2002年,重庆就已经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
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后在201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重庆可以说是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一股清流,很多看似很复杂的政策都在这个城市融合、和谐相处:房价低、面积按照套内计算,只是是50年产权。
重庆的购房者也非常认可按照套内面积计价,这样给到购房者的实惠才是最大的。例如你买100㎡,那就是实实在在的100㎡,绝对是货真价实,一点不少。
香港都已经取消了公摊面积,而重庆又领先全国,做了个表率,按照目前的形势,新华社都开始发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大势将至,广大城市的公摊面积,早就该取消了。
接下来是“房住不炒”,还有房地产税,到时肯定和面积挂钩,市场要规范,计价策略早就该调整了,关于取消公摊面积,我们拭目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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