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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人社部的机关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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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12-4 17:57 | |阅读模式
国家人社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wgk/jgzn/bjg/
发表于 18-12-4 18:25 [发自手机] |
终于出来了。
发表于 18-12-4 18:27 |
司局比较多,地方据说事业人事和专技合一起。现在最纠结的是工资科,感觉县级工资科还是继续留人社比较合适?
发表于 18-12-4 18:32 [发自手机] |
事业本来就是从专技分出来的。工资省一级组织部要名人社工资干事,不要领导。
发表于 18-12-4 18:47 [发自手机] |
感觉没什么变化
发表于 18-12-4 19:15 [发自手机] |
天芒 发表于 18-12-4 18:27
司局比较多,地方据说事业人事和专技合一起。现在最纠结的是工资科,感觉县级工资科还是继续留人社比较合适 ...

这个好办,撤销工资科,公务员工资由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事业工资由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发表于 18-12-4 19:32 [发自手机] |
新的吗
发表于 18-12-4 20:32 [发自手机] |
旧的吧,跟一个月前的一样
发表于 18-12-4 21:25 |
明月吹箫 发表于 18-12-4 19:15
这个好办,撤销工资科,公务员工资由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事业工资由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


不是哦,县级人手本来就不多,我们这工资科本来就3个人,如果拆开的话,还是要各2~3个吧,浪费人力。
发表于 18-12-4 22:06 [发自手机] |
天芒 发表于 18-12-4 21:25
不是哦,县级人手本来就不多,我们这工资科本来就3个人,如果拆开的话,还是要各2~3个吧,浪费人力。

公务员工资的管理职责肯定划到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这个是规定动作,不可能还留在人社局的。职责过去了,人肯定要过去一到二个,不够的话可以把混岗的事业人员也划过去(编制划入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
发表于 18-12-4 22:35 |
刚从和平里大楼出来
发表于 18-12-5 08:31 [发自手机] |
明月吹箫 发表于 18-12-4 22:06
公务员工资的管理职责肯定划到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这个是规定动作,不可能还留在人社局的。职责过去了, ...

确定分开了?
发表于 18-12-5 08:34 [发自手机] |
木糖虫 发表于 18-12-4 18:32
事业本来就是从专技分出来的。工资省一级组织部要名人社工资干事,不要领导。

省级分开且要工作人员?不知道市县如何
发表于 18-12-5 09:17 |
这是旧的!
发表于 18-12-5 09:40 |
看部里的网站,工资福利司还在管理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啊,没有划归组织部。
发表于 18-12-5 10:37 [发自手机] |
明月吹箫 发表于 18-12-4 22:06
公务员工资的管理职责肯定划到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这个是规定动作,不可能还留在人社局的。职责过去了, ...

组织部也有下属事业单位?
发表于 18-12-5 10:39 |
Duc1973 发表于 18-12-5 10:37
组织部也有下属事业单位?

组织部下属参公、事业都有吧,参公的多些。
发表于 18-12-5 10:45 |
Duc1973 发表于 18-12-5 10:37
组织部也有下属事业单位?

有啊,远教办、电教中心之类的。
发表于 18-12-5 14:15 |
新三定还没出
发表于 19-2-15 09:16 |
教安然 发表于 18-12-5 08:34
省级分开且要工作人员?不知道市县如何

正月初七,我们单位工资科的人已经去组织部了。县级应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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