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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谁在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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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么有人谈谈事业单位开始有服务期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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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15:00 |
本帖最后由 维京人01 于 20-1-13 15:24 编辑
after1 发表于 20-1-13 14:33
是的 等出台之后才明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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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15:21 |
晴天霹雳啊  公事公不给留条路么  曲线救国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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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16:43 [发自手机] |
这是个令人悲伤的消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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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19:56 |
维京人01 发表于 20-1-13 14:58
我觉着很有可能。关键是对出政策以前的适用不适用?

肯定不适用啊,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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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20:01 |
我这一直有服务期,所以今年进面了还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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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 21:25 |
無想_edSk1 发表于 20-1-13 20:01
我这一直有服务期,所以今年进面了还不知道怎么办..

考的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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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10:35 |
白纸要上岸 发表于 20-1-13 21:31
自己搜江苏省事业单位合同

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合同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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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12:41 |
本帖最后由 T.O 于 20-1-14 12:42 编辑

第三十四条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月1日起实施。2011年10月2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同时废止。

这是1月10日的文件,似乎开始重视最低服务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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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12:43 |
已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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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13:48 [发自手机] |
希望不要有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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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23:01 |
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注意看依法依规 比如考上公务员 升学 服兵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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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 23:14 [发自手机] |
乐乐的小眼睛 发表于 20-1-13 14:45
待遇统一的不就没这个问题了,公务员给发个考核奖,事业编毛都不发,还不让人家往高处走了么?

讲的到位,要是待遇一样,谁没事喜欢考试吗,真是的,又不是闲的没事可干。一毛钱考核奖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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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 16:27 |
我们县里事业单位一直有服务期,但考上也没看见为难过谁,包括违约金,至少我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没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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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 16:55 |
现在事业单位也逐渐开始重视最低服务的执行,我觉得也正常,事业单位也不是专门用来当跳板的,有些人刚考进事业单位基本啥事也不愿做,从第一天就开始复习公务员考试,我身边有这样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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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 19:44 |
本帖最后由 mingstar 于 20-1-16 19:47 编辑

请大家一起回信。 为解除服务期3年的限制。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回信的邮箱: canglq1@163.com
1月17日截止。
回信内容:(我写的,大家可以参考自己添加)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领导:
您好,针对修订稿,我有以下意见反馈:
针对《修订稿》中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我认为:
一、以上内容有违人才流动之初衷,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个人的发展只有在工作和社会历练中不断探索不断发现中认识自我,在自我认知过程中,发现自己更合适什么样的工作,对哪方面更有研究和自身的擅长所在,是导致单位变动的重要因素。而修订稿中签订3年服务期,限制人才流动,这显然不利于人才培养和发展,也不利于国家民族未来事业的前行;
二、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的限制带有明显的歧视性政策。试问公务员有服务期的规定吗?(乡镇等特殊岗位除外)公务员因为行政编制,就可以高人一等,和事业编区别对待吗?因为制定政策的人大部分都是公务员,不会针对自己做限制,而相反带有歧视性政策对待事业编,这显然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相违背;
三、待遇问题是导致事业编继续考公务员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房价物价飞涨的今天,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薪资无可厚非。苏中市直同一个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全年收入对比,事业编少近4万多元,公积金相差近2万元。收入差别很大,若能基本统一待遇,提升事业编待遇,事业编跳槽问题会得到很大改观。试问公务员年底发个几万考核奖,事业编一分都没有,人往高处走有错吗?这样的服务期限制规定,显然不是从问题的根本去剖析,而是治标不治本,更会引起事业编人员的愤愤不平。
四、全额拨款事业编的管理岗,如何晋升级别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仅仅空有传闻,没有实质的文件下达到地方。所以造成了新人考进单位是管理岗9级,到老了退休还是管理岗9级,没有任何晋升和发展,比起公务员非领导职务按年限晋升的政策有千差万别。因此,也是造成事业编跳槽考公的重要因素。
    本着为考生负责,为事业编制人员发展着想,恳请领导去除服务期3年的限制。让人才流通,将事业编福利提升,将管理岗晋升有政策保障,才是解决人员频繁跳槽的良方,而非简单粗暴的用服务期限制来解决问题。用真情,有温度的政策才会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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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 17:14 |
孟婆来碗汤 发表于 20-1-16 20:58
公务员有啊.....公务员服务期是5年,只是江苏省考允许3年考试,但也要单位同意报考

江苏省公务员没有5年服务期,你仔细看文件。只有乡镇有5年。
还有你说的3年,是在职公务员再考公务员有3年的限制,公务员考事业编是没限制的。而且公务员也不需要再考公务员,遴选就是针对公务员的政策,遴选的前提是公务员,又不带事业编玩。
但是现在的事业编考公也要限制,考事业编也要限制,显然是歧视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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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 17:32 |
孟婆来碗汤 发表于 20-1-17 17:22
对不起 我从来没说过江苏省公务员五年服务期,是新公务员发发布后,国家同时发布了修订的《新录用公务 ...

但是实情就是江苏省3年后就可以在职公务员继续考公了,很多考上的没见政审不过的啊。江苏没有这么5年的限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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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 17:16 |
大青春,今年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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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 14:46 |
孟婆来碗汤 发表于 20-1-13 14:47
会不会统一了服务期,之后的省考简章或者指南里直接会加入一条20xx年x月x日之后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这个切中要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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