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微信扫码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096|回复: 30

大同那个案子,实在没必要占哪一方,男女方都是沙避

[复制链接]
阅读字号:
  • 大
  • 中
  • 小
发表于 25-4-18 1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女都是可以用“遮沙避风了”来形容
如果你是男性,想要同情男当事人,自己心里摸良心问一句,自己会去qj她人么?
如果你是女性,想要同情女当事人,自己摸着理智问一句,既然这场婚姻就是最传统的彩礼买卖,双方无感情基础那种,事情闹这么大不丢脸么?
本案集合:法盲qjf、山谷女孩(形容那些希望自己一直纯洁到结婚,婚前失真就觉得自己是破烂货的女孩)、传统封建婚俗、包办婚姻、法理与情理的博弈、舆论与司法的纠缠。
反思:一些封建观念和习俗该下大力气废除,性同意观念需要更新、不只是彩礼,还包括包办婚姻、卖女儿式婚姻等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对,两个人都不值得同情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女的膜完整,下面没有检出dna,说明没插。没有实质性伤害,顶多有心里创伤,但是鉴于女方已经跟其他人结婚了,心里创伤一点看不出来,没什么值得同情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5-4-18 1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初九 发表于 25-4-18 10:44
女的膜完整,下面没有检出dna,说明没插。没有实质性伤害,顶多有心里创伤,但是鉴于女方已经跟其他人结婚 ...

又是哪个冤大头?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丙泊酚 发表于 25-4-18 10:45
又是哪个冤大头?

不算吧,起码对方还是处呢,就是这个老哥要是从网络上了解到这件事不知道会怎么想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5-4-18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点赞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话题,大家天天探讨是,也好。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女的。比较同情这个男的。。但是大前提确实是你标题这样的。。奇葩2个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方沙币罢了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初九 发表于 25-4-18 10:44
女的膜完整,下面没有检出dna,说明没插。没有实质性伤害,顶多有心里创伤,但是鉴于女方已经跟其他人结婚 ...

从这个女生角度来看,这两年都是噩梦一样,自己守身如玉(处女膜完整,不敢绝对说没有性经验,但也差不多),观念传统,订婚后,在婚房和未婚夫说说话,未婚夫想进一步,表示不同意,未婚夫强上。想要离开,未婚夫直接从电梯里近乎暴力手段拖拽出来。回到家,父母肯定还劝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案后,亲朋再次说和,结果男方认为自己占理,莫名奇妙要把事情闹大。然后,两年多的时间,周边的人指指点点,说自己是骗婚的,把受害方当加害方在批判。庭审期间,自己的各种隐私被人不断纰漏。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个女生角度来看,这两年都是噩梦一样,自己守身如玉(处女膜完整,不敢绝对说没有性经验,但也差不多),观念传统,订婚后,在婚房和未婚夫说说话,未婚夫想进一步,表示不同意,未婚夫强上。想要离开,未婚夫直接从电梯里近乎暴力手段拖拽出来。回到家,父母肯定还劝自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报案后,亲朋再次说和,结果男方认为自己占理,莫名奇妙要把事情闹大。然后,两年多的时间,周边的人指指点点,说自己是骗婚的,把受害方当加害方在批判。庭审期间,自己的各种隐私被人不断纰漏。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女生就因为还没做好心理建设,说了个不,就要被人说沙币,同志,你是否过分了点呢?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泽之心 发表于 25-4-18 15:10
从这个女生角度来看,这两年都是噩梦一样,自己守身如玉(处女膜完整,不敢绝对说没有性经验,但也差不多) ...

        现在这年月,谈论论嫁的年轻女性还是处女,很难得、很干净了。外人可以说当地婚俗不好,但我不认为她本人在这个案件及事件中有什么过错。
       挺好一女孩子,成为了社会矛盾的牺牲品。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电杆 发表于 25-4-18 15:18
现在这年月,谈论论嫁的年轻女性还是处女,很难得、很干净了。外人可以说当地婚俗不好,但我不认 ...

只能说,前些年吃的肚满肠肥的同性别们,把舆论高地税都收到一百年后了,后来的的女生无妄之灾要还这个债呀。只能说希望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受教育的水平吧。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支持哪一方了? 我只认官方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亲本就是最不靠谱的结婚途径,还不如熟人介绍、自己勾兑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泽之心 发表于 25-4-18 15:09
从这个女生角度来看,这两年都是噩梦一样,自己守身如玉(处女膜完整,不敢绝对说没有性经验,但也差不多 ...

暴力手段这是客观事实。但其他吧,她回家第一件事是商量提要求+加名字,谈崩了才报案;事情搞大的结果你是知道的,谁惨我就不说了。不要把这个女人想这么好,进房前两人亲昵动作不断,出事后楞是高高挂起,至今连个名字都没人知道,除了本村人谁知道她?听说现在已经结婚了,生活受什么影响了?婚前都还是个黄花闺女呢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初九 发表于 25-4-18 16:19
暴力手段这是客观事实。但其他吧,她回家第一件事是商量提要求+加名字,谈崩了才报案;事情搞大的结果你 ...

    您这就有点忽略事实了。
    “本案中男女双方通过婚介机构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恋爱,以结婚为目的,双方约定彩礼款18.8万元,在订婚仪式上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金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被害人名字。”
    加名是本身就商量有的,是其母亲为了把事情继续下去,要求把加名时间提前而已。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泽之心 发表于 25-4-18 16:23
您这就有点忽略事实了。
    “本案中男女双方通过婚介机构介绍相识,经过一段时间恋爱,以结婚为目 ...

没错啊,关键谈崩了呗,这里男方家庭绝对是个重大的失败操作,可能答应了大家都无事了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是初九 发表于 25-4-18 16:26
没错啊,关键谈崩了呗,这里男方家庭绝对是个重大的失败操作,可能答应了大家都无事了 ...

古老年代的操作方式,一床大被盖不和,男方家里绝对是有卧龙凤雏的。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1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女的到底啥隐私暴露了?名字年龄照片住址等等都未知啊。就知道她是个女的,这就是多大个隐私了?
回复 点赞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2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女同志。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8 20: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废拳去哪儿 发表于 25-4-18 19:35
那个女的到底啥隐私暴露了?名字年龄照片住址等等都未知啊。就知道她是个女的,这就是多大个隐私了? ...

       你我远隔千里万里的吃瓜客,因为信息迟延和国家主动干预,不知具体谁谁谁很正常。而在她所在的乡镇、区县乃至地市,无数人知道她姓氏名谁,谁想打听,有的是途径。哪怕她远嫁他乡,她的夫家和夫家亲友,都会知道这些事情。这就是她一生需要去背负的无辜骂名和羞辱。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9 07: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该站在法律那一方,站原告,站被告,都是错的。先有站队再判决,那不是法治。
回复 点赞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9 0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心电杆 发表于 25-4-18 20:17
你我远隔千里万里的吃瓜客,因为信息迟延和国家主动干预,不知具体谁谁谁很正常。而在她所在的乡 ...

那怎么得了,干脆给被告判个死刑?
现在是2025年,大清1912年就结束了。
回复 点赞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9 0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9 1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看!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5-4-1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案子确实闹得沸沸扬扬,网上各种声音都有,像你这样两边都骂的也不少。但说实话,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立场看着挺公正,其实反而把真正该讨论的问题给模糊了。

先说最核心的一点:这个案子不管彩礼给了多少、婚约定了没有,只要女方在事发时明确表示了不同意,男方强行发生关系,那在法律上就是强奸,这一点没什么可争的。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也是基于证据和法律程序作出的判断。网上有些人觉得“订婚了就等于同意”,这想法本身就是错的,也是法院明确要破除的“订婚就有性权利”的陈旧观念。法律层面的事,咱们普通人可以讨论,但不能用“我觉得”“按老理儿”去否定司法判决。

再说彩礼这回事。你提到“传统彩礼买卖”,这确实是个现实存在的陋习,但得承认,它不合理,可它短期内就是消灭不了。就像有的Q友说的,彩礼这玩意儿,有人愿意给,有人愿意要,你管不着,但不愿意给的,你也可以选择不给,这是双向的。问题在于,很多矛盾不是彩礼本身,而是把彩礼和“性权利”“人身归属”捆绑在一起,这才是最要命的。把婚姻当成交易,把彩礼当成买断,这种观念害死人。

至于你说的“山谷女孩”和封建观念,这确实是需要我们反思的。性教育缺失、对婚前性行为的污名化、包办婚姻的残留,这些都在这个案子里暴露出来了。但这不能成为给男方开脱的理由,也不能成为嘲讽女方“丢脸”的借口。一个人因为传统观念而痛苦,不该被奚落,而是该被理解,然后我们一起去改变这些观念。

最后想说的是,这种案子最容易暴露两个人的价值观差异。如果一对情侣因为讨论这个案子就吵到分手,那说明你们在性同意、婚姻观念这些根本问题上已经有了无法弥合的分歧。这时候分手不是坏事,反而是提前避祸。千万别为了维持关系而回避这些敏感话题,聊得透说明三观合,聊崩了说明本来就不该在一起,都是好事。

总之,别急着站队骂人,先把自己脑子里的那些“老理儿”理清楚,比什么都强。法律是底线,观念是天花板,咱们都在这两者之间找平衡吧。
回复 点赞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管理规定|隐私条款|手机版|求职指南网 ( 京ICP备11040856号-1 )

GMT+8, 26-10-16 18:14 , Processed in 0.062736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 2005-2026 求知指南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